【公告】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學雜費繳費單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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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學雜費繳費單注意事項

1.繳費期限: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4 日止。請持繳費單至中國信託銀行、郵局及便利超商(需自付手續費)臨櫃繳費,或以 ATM 轉帳、信用卡繳款。逾期請至中國信託銀行及郵局臨櫃繳費,或以 ATM 轉帳。

2.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本校學生入境後因醫療所需應實施隔離照護者,其繳款期限得延後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;適用安心就學方案並採遠距學習者得暫緩繳費,本校將依所選學分數收取學分費,免收雜費,預計繳費時間為 109 年 10 月下旬。

3.修習音樂個別指導課之費用及延畢生學分、學雜費,預計於 109 年 10 月下旬開始繳費。請注意:依本校 109 學年度學士班學生收費標準說明四規定,延長修業年限期間,修習學分數超過 9 學分者,收取全額學雜費。

4.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者,視同未註冊,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予退學。

更多資訊,請至本校教務處官網查詢:http://www.aa.ntnu.edu.tw/charges/super_pages.php?ID=0charges1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