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表演藝術學系學士班書卷獎同名次參酌獲獎順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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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經2026年6月12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所暨學士學位學程事務會議決議:

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,本系學士班書卷獎若受獎有二人以上列同排名,且超過受獎人數時,將參酌獲獎順序如下:

  1. 當學期修習本系必選修學分數
  2. 當學期修習本系必修科目成績的平均積分(GPA)
  3. 當學期實得總學分數
  4. 當學期修習EMI學分數
  5. 取得跨域修習身分,順序為:雙主修、校學士、輔系、跨域學分學程